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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检查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检查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提高日常教学检查效果,学校将深入开展日常教学检查(听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检查(听课)安排
(一)校级督导(院长、主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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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 |
检查人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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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边晓芳、宋军伟、李 明 |
交叉检查,每两周一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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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左振华、黄爱科、周 青、王亚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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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程文明、杜建萍、吴金舟、闵桂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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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齐新林、王清玲、汪 静、陈 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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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剑锋、王占铭、马红坤、章继涛、何龙安 |
随机抽查 |
(二)二级督导(教务办主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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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 |
检查人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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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
周五 |
危子青、李 康、刘秋云、崔佳伟 |
检查本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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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中、汤定德、钟声标、何 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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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辉、李兴国、汪炜军、李 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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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新锋、邱桂华、刘 欢、肖华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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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衡、王涛涛、邹松林、高丽 |
随机抽查 |
二、检查(听课)主要内容:
教师教学准备、岗位意识、授课状态、教学进度、教学方法(手段)、教学效果、课堂气氛、课堂考核等情况。学生到课听课状态、参与课堂积极性、知识掌握、能力提升等情况。
三、检查形式
1、采取随堂听课的形式开展检查工作。
2、院长(主任)既检查本教学单位的情况,同时交叉检查其他单位的情况。教务办主任检查本教学单位的情况。
四、检查具体要求:
1.检查时间:8:00—17:40。
2.检查过程中如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理,重要情况立即上报。
3.检查人员务必认真、负责,避免走马观花式的巡视。检查人员在对每位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检查时,必须深入课堂听课,每节课听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每月听课不少于4节次。
4.检查人员认真记录,客观评价,填写《江西科技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为避免只表扬、不讲问题的现象,每月检查中,每位检查人员至少要查出两起问题较突出的情况。检查(听课)情况及时告知教师本人或教师所在单位领导。
5.检查人员于当日20:00之前把检查情况录入教务系统(日常教学检查),并将纸质记录表(《江西科技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交督导办。
6.检查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检查的、必须提前报告督导办,以便另行安排。
7.检查工作作为教学单位年终教学排名考核指标。检查人员不能按以上要求做好检查工作的,视为不作为,将计负分1—2分。
教学督导和评估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