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生网上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核心环节,旨在通过收集学生真实反馈,助力教师精准把握教学亮点与改进方向,推动教学方法迭代升级与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同时为学生参与教学管理搭建有效平台,凝聚师生合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持续提高。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9日。
二、评价主体及对象
1.评价主体:全体在校学生。
2.评价对象:承担了本学期课程教学的所有授课教师。
三、评价流程及要求
(一)操作流程
学生通过手机微信搜索“江科”公众号,凭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依次选择“学生→老生入口→学生评教”进入评教页面,按照《江西科技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指标体系》(附件1)完成各项指标评价后,点击“提交”即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附件2)。
(二)等级设定及限制规则
1.等级设定: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对应分值为:非常满意:90-100分、满意:80-89分、一般满意:60-79分、不满意:0-59分。
2.限制规则:为保障评价客观性,每位学生评定为“非常满意”的课程数量,不得超过本学期所学课程总数的1/3(例:本学期修读9门课程的学生,最多可将3门课程评为“非常满意”,其余6门课程最高仅能评定为“满意”及以下等级)。超出该比例的,系统将自动限制,无法完成评价。
四、评价要求
1.端正评价态度,确保评价实效。学生评教是教学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单位须组织学生秉持客观、公正、认真的态度参与评价,规范行使评价权利。参评学生应独立完成评价,不得相互干扰,严禁委托他人代评或替他人评价。
2.严守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各教学单位需全面动员学生参与评教,确保每位学生对本学期所学每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均完成有效评价,督导与评估处定期向各教学单位反馈评教工作进度。
五、注意事项
1.评价数据有效性界定。若评价记录中所有指标均评最高分或最低分,该评价将视为无效;超出规定时间未完成评教的,同样按无效评教处理。
2.问题反馈与报送流程。学生在评教工作期间,若遇到评价相关问题,需填写《学生网上评教工作问题反馈表》(附件3),及时报送至所在学院(部);各学院(部)教学秘书需统一汇总本单位问题,集中报送至督导与评估处。
3.过程监管与整改要求。督导与评估处将对本次评教工作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对组织落实不到位、进度滞后的教学单位,将上报学校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1.江西科技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指标体系
2.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
3.XX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每日问题反馈表
督导与评估处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