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精神,加强试卷工作管理与监控,现决定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 (一)自查时间:2017年8月25日-9月11日。 (二)自查范围: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统招本科生期末考试试卷。 (三)自查内容 1.试卷命题质量:包括命题计划与课程教学大纲的一致性,试卷难易程度,试卷题量、题型、知识覆盖面的合理性,试题考核学生灵活应用知识的情况,A、B卷的重复率等。 2.试卷批阅情况:包括批阅规范程度、及格率情况、试卷分析情况等。 3.试卷装订情况:包括装订项目是否齐全,装订是否规范等。 (四)自查要求 1.试卷质量:命题计划与试卷内容符合教学大纲,难易度适中,题量合适,题型合理。试题能考核学生灵活应用知识的能力。A、B卷的重复率不超过30%。 2.试卷批阅 (1)试卷批阅应在卷首标明每大题分值及总分,卷首“评阅人签名”处应该签名,所有签名需人工签名。每大题的“得分”应该标出,大题中的小题也应标明分值,对分值较大的问答题、论述题等大题,不能只给一个总分,要按“要点”给分。批阅时对的打“√”,错的打“×”,只标正分(在分值前不打“+”号),不标负分,错题要标出“0”分。给出的分值原则上不能涂改,如遇特殊原因要更改,需在更改处标明更改人姓名及更改时间。 (2)评分标准(或答案)应该细化分值,明确步骤分。试卷批阅也应给出步骤分。 3.试卷装订 (1)试卷装订项目包括:封面、成绩登分册、命题计划、A、B卷空白卷及其参 考 答 案与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报告、考场记录单、学生答卷。装订规范、整齐、美观,项目齐全。 (2)试卷封面信息完整,特别是复核人要签名,复核人与登分人(阅卷人)不是同一人。 (3)学生答卷的整理顺序应该与成绩登分册名单顺序相一致。登分册上需要登分人和复核人签名。 4.试卷分析报告 (1)成绩分析报告采用教务处系统统一模板,分析报告要详实。 (2)成绩分析应该以期末考成绩为依据,而不是以综合成绩为依据。 (3)做成绩分析时,要对成绩是否正态分布进行说明,对没有呈正态分布情况的,要详细分析具体原因。 (4)试卷分析中要对题型是否是应用型题型,能否体现应用型特点等进行分析说明。 5.提交试卷质量报告 各教学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写出试卷质量分析报告,报告分为基本情况说明(包括试卷的命题质量、批阅情况、装订情况、试卷整理存档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情况等方面。 并将试卷质量报告在9月11日前交至督导处。 6.其他 (1)校级检查组检查时,各教学单位需提供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试卷目录(按课程分类)。 (2)专科试卷的批阅和装订原则上按照本科试卷的要求进行,可用本科试卷封面装订,也可自制封面装订。 二、学校检查 (一)检查时间:2017年9月12日-9月20日。 (二)督导处组织校级检查组对试卷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组根据教学大纲等资料,开展检查工作,填写“试卷评价表”。 (四)督导处汇总检查组提供的检查材料,并进行分析,提交学校试卷质量报告。 三、试卷整改要求 (一)对于检查存在问题的试卷,各教学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及相关处理办法由教学副院长(主任)签字、部门盖章后,于试卷检查情况通报后4个工作日之内交督导处。 (二)整改工作必须在试卷检查情况通报后两周内完成,不仅对抽查到的试卷进行整改,对没有抽查到的所有统招本试卷也要进行全面整改。 (三)试卷检查情况通报后第三周,教学督导员对整改后的试卷进行随机复查。 督导处 2017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