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新学期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自查与校级检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 二、检查内容 1.常规项目 (1)教学(含实验教学)设备完好情况。 (2)实验课表情况。 (3)教研室工作计划、教师听课安排。 2.重点项目 (1)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教学大纲、教材、教案、讲稿、PPT课件、教学进度安排和平时成绩登分册)。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命题、阅卷、装订、试卷分析、试卷存档等)。 三、检查时间 1.自查时间:2月27日-3月11日; 2.学校检查时间:3月12日-3月17日。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成立自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全面检查期初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管理以及试卷管理等情况。于3月11日前将自查小结交至督导处。 2.各教学单位认真整理好本学期所有上本科课程教师的教学资料,教师的备课量到达100%。讲稿教案的设计、撰写环节完整、层次分明、重难点突出,要充分体现应用性,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PPT课件言简意赅、图文并茂、以图表为主,避免文字搬家。 3.为做好试卷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于3月10日前提交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所有本科课程期末考试试卷目录,并按照试卷目录,对试卷进行好存档。 4.平时成绩登分册及时发放给任课教师。 5.学校组织检查人员深入各教学单位开展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