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综合改革工作精神,检验创新教育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级创新班(组)学生“三个能力”的评价工作。同时,为了对比创新教育成果,选择2个普通班进行比较。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1.材料收集时间:2018年4月20日—5月8日。 2.评价时间:2018年5月14日(周一)下午2:00。 二、评价地点 教1栋213室。 三、参评班级 2014级12个创新班和2个普通班(具体参评班级见附件1)。 四、评价人员 1.组长:张海涛 2.成 员:马红坤、何龙安、王清玲、教学督导员、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客观填写《学生“三个能力”评价业绩信息表》(见附件2),收集参评班级学生业绩信息。 2.各学院提供参评班级学生业绩信息的纸质支撑材料(复印件即可),并按照综合能力、专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进行分类、装盒。 3.学生业绩材料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或审核的,各学院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业绩材料的真实、客观。 4.学生业绩是指该创新班(组)、普通班成立以来,学生所取得的业绩,业绩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学生“三个能力”评价业绩信息表》和纸质支撑材料于5月8日前送交督导处(J1-205),电子材料发至279046755@qq.com。 5.督导处组织人员对学生的业绩进行审查,并根据《江西科技学院学生“三个能力”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修订版)》进行评分(见附件3)。如发现业绩不真实,该“效果观测点”评价为0分。 6.督导处对各创新班(组)、普通班学生“三个能力”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和排名,并给予公示。 附件: 1.2014级创新班学生“三个能力”评价参评班级一览表 2.2014级学生“三个能力”评价业绩信息表 3.江西科技学院学生“三个能力”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修订版)。 督导处 2018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