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新学期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自查与校级检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
二、检查内容
1.重点项目
教师教学资料情况(含教学大纲、校历、教学进度表、教案、讲稿、平时成绩登分册)和PPT课件。
2.常规项目
(1)教学(含实验教学)设备完好情况。
(2)教材到位情况。
(3)教研室工作计划情况。
(4)教师听课安排情况。
三、检查时间
1.自查时间:8月27日—9月9日
2.学校检查时间:9月10日—9月14日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成立自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全面检查期初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管理等情况。于9月7日前将自查小结交至督导处。
2.各教学单位组织好本部门任课教师(含行政岗教师、兼职教师),按照讲稿教案、PPT课件标等标准(见附件1)做好备课和PPT制作工作。备课量达到100%,PPT课件与讲稿主要内容相符。
3.各教学单位组织好本部门教师做好听课安排,发动教师全面听课、评课。2018年新聘教师要制定明确的听课计划表(见附件2),本学期听课听课不少于15节次,听课计划表在9月9日前发至督导处邮箱44133551@qq.com。
4.平时成绩登分册及时发放给任课教师。
5.学校组织检查人员深入各教学单位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工作集中在一个办公场所(由各教学单位确定)进行。各教学单位将检查资料汇总、整理好。PPT 课件存放电脑,每位教师一份PPT课件,课件以任课教师名字+课程名称命名(如张三高等数学课件),课件存放顺序与教师教学资料摆放顺序一致。
6.学校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教师教学资料和PPT课件标准
2.新聘教师听课计划表
督导处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