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环节,确保试卷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试卷检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试卷检查工作。
(一)学校检查小组
组 长: 陈 辉
副组长:周 青
成 员:全体教学督导员、督导处全体人员
(二)学院(部)检查小组
组长:学院(部)负责人
成员: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
二、教学单位自查
教学第20-21周(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9日)
根据期末教学安排,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试卷检查标准(附件1)于2024年1月18日之前完成对各类试卷的自查工作,填写好试卷自查问题清单(附件2),并于1月18日15:00前通过云之家将附件2云之家发送给督导处熊晶淑,收集整理好所有试卷待学校检查组检查。
三、学校检查
教学第22周(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5日)
(一)2024年1月22日,督导处组织校级检查组到各教学单位对试卷进行检查,检查组1月23日10点前提交试卷问题清单(附件2)至督导处对接人。
(二)2024年1月23日下午15:00前,督导处将试卷问题清单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清单反馈至各教学单位。
(三)2024年1月24日12:00前,各教学单位完成试卷整改工作。
(四)2024年1月24日下午,校级检查组将对各教学单位进行整改后复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督导处对接人。
(五)2024年1月25日,督导处整理汇总试卷检查情况,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及处理办法
(一)各教学单位严格按标准自查,如实填写试卷问题清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各教学单位对校级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应予以重视,及时进行整改。
(三)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教师及教学单位,督导处将上报至评建指挥部,进行通报处理。
督导处
2023年12月7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