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迎接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深入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档案的规范性管理,学校决定开展教师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教师教学档案检查范围为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共计5个学期的统招本科生课程(含理论课程、实验课程、课程设计、整周实训等课程)的教学资料,即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讲稿、课程思政一览表、课件等。
二、检查方式
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档案检查。
三、时间安排
教学第15周-第21周(2023年12月7日-2024年1月16日)
1.教学第15-17周(2023年12月7日-12月21日),各教学单位对教师教学档案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自行整改。讲稿教案等纸质材料需分学期整理好,PPT课件按学期存放在电脑中,命名方式为:任课教师+课程名称+课程代码。
2.教学第17周周四(12月21日)12点前,各教学单位将单位自查情况附件2《教师教学档案专项检查问题清单表》云之家发送给督导处邹佩卿。
3.教学第18周(2023年12月25日-12月29日),校级检查组对各教学单位教师教学档案进行检查,12月30日12点前校级检查组提交问题清单电子稿(附件2)到督导处。
4.教学第19周(2024年1月2日-1月5日),各教学单位根据督导处下发的校级检查问题清单,组织教师进行教学档案整改。
5.教学第20周(2024年1月8日-1月10日),督导处将对各教学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1月11日-1月12日,各教学单位根据督导处下发的复查问题清单进行二次整改。
6.教学第21周(2024年1月15日-1月16日),督导处将各教学单位二次整改后的教师教学档案进行最终检查,撰写总结报告。
四、检查地点
由各被检查单位提供给督导处。
五、教学档案检查要求
1.教师教学档案:各项材料应完整,按照学期教学校历、教师课程表、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表、课程思政一览表、教案、讲稿(含教学后记)顺序进行整理。
2.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版本应与上课年级及专业相对应,信息填写完整,学时学分与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学时学分相一致。
3.教学进度表:各项信息填写完整,排版规范;章节学时与教学大纲中各章节的学时保持一致;教学参考书信息齐全且出版时间为近10年;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吻合;教学环节及时数与教学大纲课程学时对应;有作业设计环节。
4.课程思政一览表:使用学校课程思政统一表格,信息填写应完整清楚,并与讲稿中的内容对应。
5.教案:信息填写完整且规范;排版规范;课时数与进度表一致,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保持一致;教案内容、顺序与讲稿对应。
6.讲稿:讲稿内容量应与课时数匹配;教学环节应齐全;排版规范;应有备课痕迹;教学重难点应标注清晰;作业布置与进度表一致;教学后记应及时填写并态度认真;课程思政内容应做标注,并与课程思政一览表一致;课程思政内容恰当并自然融入;同一学期同一门课程多位教师授课,其讲稿应不一致;同一教师在不同学期讲授同一门课程,其讲稿要体现知识的更新。
7.课件:课件与讲稿、进度表内容应对应;课件应经过二次加工;每个制作单元所展现的知识体系结构应完整;重、难点突出,并便于学生掌握;内容丰富,层次分明,结构清晰,表达科学、规范,文字、符号等符合标准;课程思政内容恰当并自然融入等应符合要求。
督导处
2023年12月6日
附件1:教师教学档案检查要求
附件2:教师教学档案专项检查问题清单样表
附件3:关于开展教师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