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已正式全面启动,为贯彻落实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精神实质,现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推荐2016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报送参评专业的通知》。
请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学院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实质内涵,按照既定的部署,做好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和建设工作。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推荐2016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报送参评专业的通知
江西科技学院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