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打造优质课堂,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业务素质,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与水平。特开展教师课堂教学基本技能系列培训,现将第三期培训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的识读
二、培训时间
2024年5月24日14:30-16:30
三、培训地点
19栋二楼多功能报告厅
四、培训对象
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
五、主讲教师
秦琛,副教授,教务处副处长。
六、培训要求
1.本次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培训分校院两级进行。督导处负责对部分教师开展校级培训,未参加校级培训的人员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培训,并做好相关活动方案及记录工作。
2.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积极参加培训。
3.督导处负责对校级培训活动的组织,确保培训有序进行,并对培训过程进行管理。
4.参加培训的教师需按时到场签到,并按划定的区域就座。在培训过程中遵守会场秩序,不得中途退场,认真做好培训记录,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飞行模式。
督导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