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生网上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学生的真实反馈,帮助教师了解教学过程中的优点与不足,促进教师教学方法的改进与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为学生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提供渠道,共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持续提升。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学生评教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3日。
二、评价主体及对象
1.评价主体:全体在校学生。
2.评价对象:承担本学期课程的所有授课教师。
三、评价要求
1.学生评教是教学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学生认真、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正确行使学生权力。参评学生在进行评价时,不能相互干扰,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
2.各教学单位应全面组织学生进行评教,每位学生对自己本学期所学习的每门课程授课教师都应进行有效评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评教即视为无效评教。
四、评价方法
学生通过手机微信搜索“江科”公众号,凭学生的学号和密码绑定个人信息,选择下方“学生→老生入口→学生评教”后,进入评教页面。评教时应按照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评价结束后点击“提交”即可。
根据学生评教方案要求,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分为:“非常满意”(90-100分)、“满意”(80-89分)、“一般”(60-79分)、“不满意”(0-59分)四个等级;每位学生选择“非常满意”课程数不能超过其所上课程的 1/3,即小于等于1/3,如学生本学期有10门课,则最多只能选择3门课评价为“非常满意”(90-100分),其余7门课最高只能评价为“满意”(80-89分)及以下,超过1/3将受系统限制,无法进行评价。
五、注意事项
1.在评价过程中,以下几种情况视为无效评价。
(1)各项指标全部评最高分或最低分,该条记录视为无效评价。
(2)某门课程或某个班级的评教完成进度低于80%,系统默认为无效评教。
(3)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评教、漏评任何课程均视为无效评教。
2.本次学生评教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由各班级辅导员填写附件3,统一报送至各学院(部)学工秘书汇总,通过云之家发送至督导处李航老师.
附件:1.江西科技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指标体系
2.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
3.XX学院(部)学生评教每日问题反馈表
督导处
2024年12月19日